各位职工:
2021年12月,财务处通过OA向各单位发布了《关于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提示》,经查阅税务局相关数据,截至目前,仍有部分职工未进行确认。
由于工薪税实行按年计税,当月应享受“专项附加扣除”但未享受或未足额享受的,纳税人通过APP操作后,可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至年末仍补扣不完的不可结转至下年,但可在年度汇算清缴时结清。
建议各位职工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可扫码下载)进行2022年度“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以便充分享受国家税收政策红利。
如有问题,可咨询财务处管理科23501209。
附件1:关于2022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的提示.docx
南开大学财务处
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