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17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项目按照立项要求,建设期满1年应该进入项目验收阶段。为了顺利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请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请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填写《南开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项目验收表》(见附件),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7月6日前提交至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电子版发至sysk@nankai.edu.cn),咨询电话:23508009,23508227。
实验室设备处将于7月16日组织项目验收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验室设备处
2018年7月5日
来源:学校办公室发稿时间:2018-07-05浏览次数:4139
各项目单位、各项目负责人:
2017年自制实验教学仪器项目按照立项要求,建设期满1年应该进入项目验收阶段。为了顺利完成项目验收工作,请相关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提请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填写《南开大学自制实验教学仪器项目验收表》(见附件),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8年7月6日前提交至实验室设备处实验室科(电子版发至sysk@nankai.edu.cn),咨询电话:23508009,23508227。
实验室设备处将于7月16日组织项目验收答辩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实验室设备处
2018年7月5日
Copyright © 天津南开大学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天津市卫津路94号 300071
电子信箱:XXGK@NANKAI.EDU.CN 本站共访问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