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开大学校章在津南校区使用的通知

来源:学校办公室发稿时间:2016-03-04浏览次数:7122

  

根据 《南开大学一校三区管理运行补充方案》,学校行政中心调整到津南校区。校章及各部处公章原则上安排在津南校区。

201637日(周一)起,南开大学公章、党委章、钢印等在津南校区使用,地址:津南校区综合业务东楼247室。

特此通知。

 

学校办公室

201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