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王淼发稿时间:2015-02-27浏览次数:2548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南开大学素质教育实施纲要(2011-2015)》精神,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2015年南开大学将深化拓进“公能素质教育”,继续全面实施自主招生“公能英才选拔计划”。

陶铸爱国爱群之公德、塑造服务社会之能力,是百年南开教育传统的精髓。“公能英才选拔计划”以南开“允公允能日新月异”校训为理念遵循,以“以德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为基本原则,旨在选拔培养有为“公”之志向、奉“公”之操守、大“公”之襟怀和“能”学习、“能”吃苦、“能”合作的优秀拔尖创新人才。南开大学将坚持严格程序,注重公平,包容个性,因材施教,为崇“公”尚“能”、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富有鲜明“公能”特色的培养体系,得天下英才,育“公能”栋梁。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认同南开“公能”素质教育理念,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如下:

1、A类:在“汉语言文学”、“哲学”、“旅游学”、“药学”、“历史学”、“数学”、“管理学”和“物理”方面有学科特长的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录取专业为学科特长对应专业。

2、B类:具有语言天赋且在高中阶段英语类竞赛中获奖的高中毕业生。录取专业为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等非通用语专业。

3、C类:高中阶段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赛区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录取专业为数学试点班。

4、D类: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中获得省赛区二等奖及以上的高中毕业生或在其他方面(如科技创新、人文素养等)有突出才华并取得一定成果的高中毕业生。

以上四种类别不可兼报,A类、B类、C类自主招生录取后原则上不允许转专业。

二、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数不超过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三、报名方式

申请者可登陆“试点高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网上申报,填写完毕并打印后经中学主管校长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后,随成绩单、“公”“能”陈述表、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单及相关证明装订在一起,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

考生需登录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下载《“公”“能”陈述表》,认真、如实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对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方面的表述要详实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明。填写完毕后,考生需在“诚信承诺书”部分手写签名。

四、选拔过程

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南开大学2015年自主招生考试。

各类别考试形式如下:

 

五、入选标准和录取专业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依据以下几种选拔标准确定南开大学自主选拔录取名单和优惠办法,入选考生如高考时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及以上,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1、A类自主招生选拔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分学科排序确定入选名单,享受优惠政策如下:

 

 

2、B类自主招生选拔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考生高考时可享受40分的优惠分值,录取专业为日语、法语、德语、俄语、西班牙语等非通用语专业。

3、C类自主招生选拔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入选考生高考时可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降至当地理科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第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上30分两档优惠政策,两档优惠政策人数各占50%,录取专业为数学试点班。

4、D类自主招生选拔标准

根据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入选名单,根据总分优先(总分为普通自主综合成绩)的原则确定考生入选专业,入选考生高考时可享受20分的优惠分值,招生专业见附件一。

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我校根据入选资格考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含附加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学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部分省份高考总分不为750分的按照(该省份高考总分/750*优惠分值)四舍五入折算降分幅度。

六、实施程序

1、2015年3月2-20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在2015年3月20日之前将所有材料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寄件地邮戳为准。报名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2015年3月20日-4月10日期间,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所有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于4月20日前公布初审结果。

3、初审通过的考生须在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笔试,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4、考试时间:2015年6月14日,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5、考生如因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参加我校自主选拔招生考试,可书面提出申请,我校将视情况给予一定的资助。

七、公示与违规处理

我校确认的自主选拔录取人选须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我校也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八、监督机制与违规处理

1、实行自主选拔录取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我校将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对在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中存在违规承诺及操作、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

责任属推荐中学的,视情节轻重将在其所在省(区、市)中学及有关试点高校或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并由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追究有关责任者的相应责任;

责任属学生本人的,未入学者,取消其自主选拔录取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所有信息全部通过网上查询,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在报名后,应经常查询有关信息,未能及时查询的,由考生承担相应后果。

十、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附件一:D类自主招生专业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