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来源:王淼发稿时间:2015-02-02浏览次数:1784

根据教育部关于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政策精神,2015年南开大学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收项目

国际象棋、象棋、围棋、田径、排球。

各项目的拟签约人数如下:

招生项目

拟签约人数

棋类(包括国际象棋、象棋、围棋)

不多于13人

田径

不多于12人

排球

不多于10人

二、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具体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考: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此条件仅限排球、田径项目的考生;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注:棋类项目(包括国际象棋、象棋、围棋)只招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并须服从学校的相关注册管理规定。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院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应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

三、报名办法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登陆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阅读南开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zsb.nankai.edu.cn)报名,打印报名表并由所在学校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本人身份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等复印件及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网址为http://jsdj.sport.gov.cn/)打印的运动员资料、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并于2015年3月5日之前(以收件地邮戳为准)寄至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不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25日-2015年3月5日。

四、选拔程序

1、初审

南开大学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考生方能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报到审核。我校将于2015年3月11日之前公布初审结果。

2、报到审核

报到时间:2015年3月21日8:00—10:00。报到地点:南开大学老体育馆1号馆。

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高中阶段省级以上比赛获奖证书、运动成绩证明、竞赛秩序册、成绩册、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据等原件,在报到时间内办理审核报到手续。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不完备者不允许参加测试,请考生特别注意。

考生应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的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

3、测试

测试时间:2015年3月21日至22日(棋类项目如人数较多,测试时间顺延)。

测试内容:文化课笔试(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每科测试时间一小时,每科满分100分)、专项测试、身体素质。

具体时间安排见准考证。

测试结果:考生可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查询测试合格信息,不再另发书面通知,所有报名材料及复印件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五、录取原则及优惠政策

1、运动员资格以国家体育总局网站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为准;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向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申报高水平运动员资格,按省级招生部门的要求参加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或资格认定,未取得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认定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录取原则为划定文化课合格线,达到文化课合格线的考生按照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到低分项目认定入选名单。

3、我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录取原则认定入选名单,分别给予如下优惠政策:

1)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附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2)高考文化成绩(不含附加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以上。

3)健将、一级运动员运动水平特别优秀者,可给予单考优惠政策,单独划定文化课合格线。

具体降分幅度以与考生签订的协议为准。

六、公示

我校将通过南开大学本科招生网对高水平运动队认定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并报送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无异议方可生效。

七、监督机制及违规处理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校将严格审查考生报名资格、认真履行选拔程序。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测试选拔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对在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替考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有关规定分别予以严肃处理:未入学者,取消其高水平运动队考核成绩及参加当年高考考试资格或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由我校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注意事项

1、不符合报名条件、缺少相关报考材料、高中二年级的考生不得参加报名测试。

2、参加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提供保险单据复印件,报到时提供保险单据原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3、报到时各种材料原件未带齐者,不能参加测试。

九、未尽事宜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体育部022-23503862;招生办公室 022-235048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