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苓学院等单位职责

来源:王淼发稿时间:2014-10-30浏览次数:1201

伯苓学院等单位职责

一、伯苓学院

负责组织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和学校确定由伯苓学院组织实施的教学改革计划。协同相关专业学院组织参加教改计划学生的选拔、教学计划调整、学籍变更、校外学习交流和创新实践,教师选聘考核、机制创新等;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评价、总结、交流和推广。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继续教育学院(现代远程教育学院)

负责学校网络高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培训工作。校内办学单位教学质量管理;校外学习中心建设与管理;招生及录取管理;专业建设、教师聘任、教学组织与实施、学籍档案管理;毕业、结业及培训证书的颁发与管理;培训项目研发推广与教学服务;网络教育资源建设、网站管理及技术支持。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体育教学部

负责学生体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体育教师队伍建设;体育教学的实施与管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的组织实施;校内外体育竞赛活动的组织开展;群众体育工作;相关运动场馆的管理维护。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图书馆

负责学校文献信息服务与管理工作。文献资源采集、加工、管理;数字化信息资源建设;文献资源保障与共享体系建设;科技查新与学位论文选题查询;文献资源管理的技术保障;信息素养和文献检索教育。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博物馆

负责学校相关收藏文物的保管、研究、保护和展示工作。征集文物及其他藏品;与兄弟单位交换陈列展览;为考古学和博物馆学专业学生提供教学观摩、实习等服务;宣传文物及其他藏品知识,为全校学生素质教育提供相关服务。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档案馆(档案工作办公室)

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和服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拟订并落实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征集、管理学校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学校涉密档案管理;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指导、督促、检查校内各单位的档案工作;兼职档案员培训。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办公室

负责信息化建设工作。数字化校园的规划与实施,校园网、一卡通、校级公共多媒体教室、应用系统等数字化校园软硬件平台的整体建设和维护;制定完善学校各类信息标准,促进数据信息共享;协调校内外与信息化建设有关的各项事务;信息化安全的技术保障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对网上信息进行检查和监管。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学报编辑部

负责学报编辑出版工作。编辑《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和《南开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负责组稿、审稿、编辑、出版等工作。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现代应用技术研究院

负责应用类科技项目特别是跨学科的重大应用项目和国防军工项目研究的协调、组织及管理工作。拓展与工矿企业的联系,组织协调应用类科技项目研究;支持教师参与申报国防基础科研项目;对涉军、涉密科研项目进行密级认定和管理监督;协助保密办公室做好保密认证及军工保密认证工作;武器装备科研生产许可证和国家军用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定工作;国防项目预研发资质认定工作。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

负责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工作。做好重大横向科技合作项目(非涉密)的支持服务;跨学科、跨单位的横向科技合作项目(非涉密)的组织协调;科技成果对外输出的全过程支持服务。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教师发展中心

负责教师培训工作。统筹规划、设计、组织实施教师培训;开展与教师发展相关的研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办公室

负责干部教育培训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目标、任务和措施;协调组织培训专题开发及师资与课程建设;统筹协调对外承接的各级各类干部培训项目;协调组织中组部、天津市干部自主选学工作;审核培训方案、督促培训项目实施;指导校内各单位对外干部教育培训相关工作;学校干部教育培训有关工作。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膳食服务中心

负责学生基础伙食保障工作。所属食堂、餐厅的日常管理和食品安全;保证基础伙食供应,推行标准化食堂建设;兼顾经营型餐饮接待服务。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动力供应与维修中心

负责动力供应与保障、基础设施维修改造、能源管理及节能改造等工作。电力设施施工与安全维护;暖气供应及设备维护维修;校园道路、桥梁保养维护;供排水管网疏通维修;家具固定资产管理及木业维修;能源使用监管、计量及费用代收;学校能源委员会日常工作。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五、接待服务中心

负责学校服务性资源的经营与管理。为国内外学者、学生以及其他宾客提供住宿、餐饮、客运、订票等服务;为校内外的会议和活动提供服务;受学校委托策划、制作、销售有南开大学标志的礼品和纪念品。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迎水道校区管委会

负责迎水道校区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在校区开展工作;会同教务部门检查、监督、保障教学秩序;会同学生工作部门、各相关学院做好学生管理服务;学生宿舍、食堂、浴室等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水、电、暖等公共设施的日常维护,绿化养护、卫生保洁等后勤服务;驻校区单位的协调保障;稳定和安全保卫工作。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驻深圳办事处(深圳研究院)

负责学校与深圳交流与合作相关工作。服务于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开展高层次人才培养和培训、科技开发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工作;促进学校和深圳企业及各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加强与校友会及校友的联系交流;学校有关接待工作。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八、附属小学

负责南开大学教职工子女小学阶段日常教育教学工作。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家义务教育要求,实施优质义务教育;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承担课程改革试验,开发校本课程,确保教学质量;组织师生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社会实践和国际交流活动;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师生在校安全;保证国拨经费合理使用,改善办学条件。上级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