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全体参保职工:
社保规定,每自然年度末必须将本年度医药费全部报销,跨年度不能报销。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销2015年度全部医药费。社保一次报销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8日;商保二次报销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2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来源:尹刚发稿时间:2015-12-29浏览次数:6741
各学院、各单位、全体参保职工:
社保规定,每自然年度末必须将本年度医药费全部报销,跨年度不能报销。请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报销2015年度全部医药费。社保一次报销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8日;商保二次报销时间截止到2016年1月29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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