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05-08浏览次数:3629

各有关学院、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4年底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直属高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的通知”,我校进一步开展学校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各单位需按照学校部署,对本单位使用的办公用房进行清理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改范围

    本次清理整改的范围为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正处级党政管理人员的行政办公用房。其中,整体搬迁到津南校区的学院、职能部门以及部分搬迁到津南校区的职能部门的正处级党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可暂不进行调整。

    二、时间安排和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教育部直属高校办公室使用面积标准及清理整改工作中的控制标准要求(18平方米/人),在2015511日前完成对正处级党政管理人员的办公用房清理整改。

    三、材料报送

    各有关单位将附件1的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5月11日18:00点前送至房产管理处211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ccgf@nankai.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吴伟华 23508370,崔宇威 23506823。

    四、相关事项说明

    1. 本次正处级党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要严格按照调换、合用、工程改造的先后顺序进行整改。

    2.教育部有关专家组将于2015年5月12-13日对全校正处级以上党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检查。

 

    附件:南开大学八里台校区正处级党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清理整改工作情况统计表.xls

 

 

 

 

 

 

 

 

 

 

 

 

学校办公室 房产管理处

201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