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订《南开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04-15浏览次数:4798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担负“一岗双责”的意识与能力,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根据上级要求,经校党委主要领导批准,校纪委组织在全校范围内签订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非党员领导干部)。

    二、有关要求

    1.签订《南开大学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请责任人分别签字。各单位将两份责任书上报分党委(党总支),分党委(党总支)汇总并加盖公章后,将其中一份报校纪委,另一份集中保存,于明年初由责任人填写落实情况、分党委(党总支)签署考核意见后,再统一报校纪委。

    2.认真总结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请责任人根据《南开大学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和《南开大学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对照《南开大学关于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南开大学 2014 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任务书》所列具体任务,紧密结合自己工作职责分工,认真总结在业务工作、管理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际情况,填写在《南开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封三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一栏中(可手写、打印粘贴或另附纸张填写)并签字。凡2014年从非领导岗位新提任的领导干部可到校纪委网站(http://jjjc.nankai.edu.cn/article.aspx?id=1970)下载打印责任书;凡2014年已经填写责任书后岗位调动的领导干部,请选择工作时间较长的岗位填写落实情况总结。

    3.各分党委(党总支)应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工作会,严肃考核责任人落实责任的情况,认真签署考核意见。分党委(党总支)书记、院长、处(部)长的考核意见由校纪委签署。

    4.请学校办公室做好校级领导班子成员签订2015年责任书和填写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总结的有关工作。

    5.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于2015年5月8日前将2014年、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报校纪委监察室。

    6.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签订责任书与学习贯彻中央和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相结合(本通知和责任书所涉及的各项制度文件可在校纪委网页下载学习),与深入总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切实抓好主体责任的落实,真正做到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任务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校纪委将对部分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导抽查。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福鑫

    办公地址:行政楼501#

    联系电话:23500217

 

 

中共南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南开大学监察室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