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应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04-09浏览次数:5461

各学院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

    现将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毕业生需登记户口迁移地址,户口迁回原籍的学生,登记原籍户口落户地址。

    2、学校户籍管理办公室统一核对全部应届毕业生户口信息,并到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其中,部分2015年应届毕业生将户口页从学校户籍管理办公室借出后尚未归还,为不影响本人户口信息的校对,请尽快将其交还户籍管理办公室。

    3、学校统一进行毕业派遣,发放户口迁移证。户口从天津市迁出后,无特殊情况不可改派回津。

    相关事宜请联系户籍管理办公室(西区学生公寓5号楼1门),联系电话:23509816。

 

 

 

后勤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五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