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2015年度韩国政府奖学金留学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03-20浏览次数:4074

各有关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通知,现面向全校选拔推荐留学人员赴韩国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

    一、选派计划

    1..选派规模:22人(基金委选派总人数,非我校推荐人数)

    2. 选派类别及资助期限

    硕士研究生:24-36个月(语言研修1年,硕士课程2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博士研究生:36-48个月(语言研修1年,博士课程3年,以韩方实际资助期限为准)

    3.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IT电子、电子游戏、动画、汽车、能源、农业、造船、生物等领域及生命、空间、海洋、纳米及新材料等韩国优势专业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领域。

    4.留学院校:2015年度韩方指定留学院校为66所(详见http://www.studyinkorea.go.kr)。申请时必须填写3所志愿校,注意不能选择同一院校的不同专业。

    二、 申请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的规定条件。应为我校正式注册在校的优秀学生,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在学习中表现突出,学成后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

    2. 申请人及其父母均为中国国籍;

    3. 截至2015年9月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 身心健康,怀孕或有疾病治疗中的人不能申请该奖学金;

    5. 申请硕士课程者应为本科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已获得学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申请博士课程者应为硕士应届毕业生(最迟于2015年8月31日前获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6.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最终毕业院校的平均成绩(分)在80分以上(如无法用百分制换算,应由学校方面出具正式说明);

    7. 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韩语或英语水平:韩国语能力考试TOPIK5级以上或托福、雅思成绩优异者优先;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于2015年9月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国语成绩或韩国语成绩未达TOPIK3级及以上者,赴韩后必须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应达到TOPIK3级以上,否则将延长6个月的培训。届时韩语成绩仍未达到TOPIK3级的,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8. 曾在韩国享受过同样奖学金、曾被本奖学金录取,但因个人或其它原因放弃留学资格者,不得再次申请;

    9. 曾在韩国就读过的学位生或交换生(获得过学分)、韩国国内研究生院在校生或已取得入学资格者,不得申请;

    三、 申请时间及方式

    本奖学金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请申请人于2015年3月24日前登录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3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国际学术交流处派出科(爱大会馆A203)。逾期不予受理。

    四、 申请材料

    (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共四份)

    (1)韩国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自我介绍

    (3)学习计划

    (4)推荐信:需提交二份,由两位不同教授或领导推荐;

    (5)誓约书

    (6)健康证明

    (7)学位证明(均须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硕士课程: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士学位证明);

    申请博士课程:学士及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学士及硕士学位证明);

    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预毕业证明,并在7月获得正式学位证书后补交学位证书复印件;

    (8)成绩单(须记载“平均分数”,加盖学校公章)

    申请硕士课程:本科阶段成绩单;

    申请博士课程: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

    (9)韩国语能力考试证书复印件;

    (10)英语能力证书复印件;

    (11)其他获奖证书复印件(包括已发表过的论文稿、获奖情况等,1至2份);

    (12)护照信息页复印件;

    (13)全家户口本复印件(如为集体户口,可复印本人信息页);

    (14)本人与父母的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每份正反面印在A4纸的同一面)。

    对外联系材料一律用韩文或英文填写;中文材料须翻译成韩文或英文并公证。提交时,请按(1)-(14)顺序整理成一式四份, 每份首页附材料清单,并在右上角注明“原件”或“复印件”,分别用小夹子夹好(勿用订书机装订);其中(1)-(6)在附件中下载2015年度固定格式表格后填写。

    五、 评审、录取办法

    留学基金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韩方评审结果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六、派出

    1. 被录取人员暂定8月下旬派出,具体派出时间以外方录取

通知为准。

    2. 韩国语成绩达到TOPIK5级以上的留学人员获得留学院校

    研究生院入学通知书后,可直接进入研究生院学习。

    无韩语成绩或者韩语成绩未达标(TOPIK5级以上者),赴韩后需进入韩方指定院校进行为期一年的韩语培训。培训后韩语成绩应达到TOPIK3级以上,否则将延长6个月的培训;届时韩语成绩仍未达到TOPIK3级的,将被取消留学资格。

 

 

国际学术交流处

二○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