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王淼发稿时间:2015-01-26浏览次数:807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留学人员的函》,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2015-2016年度中加学者交换项目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选派专业:申请人从事有关加拿大的研究,侧重于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如商学、经济学、法律、国际关系、历史、政治、社会学、地理、艺术、英语或法语文学、语言学、教育、传播政策、媒体研究、规划、科学政策、社会管理、环境研究、建筑及其它相关领域。

2. 出访身份及出访期限:访问学者,4-12个月。被录取人员将以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身份于2015年12月31日前派出。

3. 选派规模:全国不超过100人·月/年(即每年录取人员留学期限之和不超过100个月)。

4. 资助内容:在加留学期间的奖学金(约2200加元/月)、由加出入境城市至留学目的地的食宿费(最高350加元)及医疗保险费用均由加方承担;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

二、推荐条件

1. 申请人应是我校正式在编在职优秀青年专任教师,提出申请时应入校工作满2年以上。

2. 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近两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3. 身心健康,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0岁(截至申请日期)。不接受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中国公民,以及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的中国公民的申请。

4. 英语或法语水平和能力应得中方推荐教授的认可。外语水平须满足以下任一项:

(1)英语水平应达到TOEFL成绩80分以上或雅思成绩5.5分以上;

(2)英语或法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加方接受导师出具的申请人语言水平可满足在加研修需要的书面证明。

5. 申请人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计划的质量将作为选拔的首要标准。优先考虑研究课题旨在促进对加拿大认识和了解的申请人;优先考虑研究项目能够在中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申请人,申请人回国后可通过出版专著、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或其它方式使其研究成果在中国得以广泛传播。

三、推荐及申报程序

1. 2015年3月25日前,申请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单位根据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向人事处提交学院推荐报告。

2. 学院确定的申请人于2015年3月25日-31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网报时,受理机构名称请选择“直接上报基金委”,项目名称请选择“中加学者交换项目”,并于3月31日前向人事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一式七份):

(1) 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见附件)

(2) 其他材料(含原件一份)

中、加专家推荐信各一封(英文);

语言水平证明;

加方机构正式邀请信。

四、注意事项

1. 请申请人在网申开始之前抓紧联系外方邀请函,准备外语水平证明。

2. 请申请人慎重选择留学期限、留学单位等,一旦录取一律不予变更,留学基金委不受理改派留学单位、延长留学资格有效期等申请;录取人员不得随意放弃录取资格,须接受国家留学基金委管理派出。

联系人:陈琳

联系方式:23500163,chenlin@nankai.edu.cn

附件《奖学金英、法文申请表》

人事处

2015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