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教职工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5-01-09浏览次数:8712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学校的工作部署,为做好2015年教职工招聘工作,现将各单位初选和上报候选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教学科研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

    教学科研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由各学院按照学校公布的招聘岗位、招聘条件和招聘工作程序进行初选(包括试讲、专业考核、政治审查等),请各学院于2015年1月20日(周二)前完成单位初选并上报候选人。

    其中:教学科研岗位候选人按照学校批准的招聘名额上报学校审核,涉及海外应聘者较多的学院,上报候选人的时间可延长至2015年3月10日,教学科研岗位候选人参加学校面试考核的时间另行通知。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候选人按照1:2的比例差额上报学校审核。通过学校资格审查,接到人事处通知的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候选人参加学校组织的笔试、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

    二、管理岗位

    管理岗位按照集中招聘、统一分配的原则进行,接到人事处通知的应聘者参加笔试、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通过笔试、心理测试和第一轮面试的应聘者,按照1:2的比例差额上报学校审核。

    附件中的日程安排如遇临时调整,我们将提前通过学校主页通知公告栏、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请相关单位及应聘者留意招聘相关通知,并保持通讯畅通。

    各单位可登陆招聘系统(http://recruitment.nankai.edu.cn/webhr/)查询应聘者相关信息。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开展初选工作,保证人员选聘质量和水平。

    特此通知,请相互转告。

    附件:日程安排.docx

人事处

201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