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我校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要求,现需对有人员变动的部分评审组织进行调整,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各相关单位调整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以及其它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从提高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整体水平和公正性出发,平稳有序地完成此次工作;
2.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的主要负责人应是在学术上有权威、有成就的专业人员,评审成员既要具有突出的学术水平,又必须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修养;
3.各级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在调整成员构成时必须从学科发展和队伍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配备人选。
二、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各单位须按照《南开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试行)》(南党发[2007]31号)文件中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产生程序的相关规定,确定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
2.各学科牵头单位组织召开由学科所涉及单位参加的专门会议,在各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的基础上,确定学科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分委员会建议人选名单;
3.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组织由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牵头单位提出建议人选名单;
4.上述建议人选名单须公示三天,如无异议,于9月29日前报人事处。人事处将调整后的评审组织建议人选名单汇总后,上报学校审定。
5.无人员变动的单位或评审组织此次可以不做调整。
联系人:胡冰冰,杨丽新
联系电话:23509620,23500163
人事处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