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7-17浏览次数:6548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我校与国家留学基金委所签署《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项目合作协议,现将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 选派类别及期限:访问学者6—12个月

博士后 6-24个月

    2. 9月申报,11月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后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不得延长,逾期不派出则取消留学资格。

    二、选拔条件:
    1.候选人须为高校重点培养的优秀青年教师,在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较强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2.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学校在职人员及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含应届博士毕业生)。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应届博士毕业生除外)。

    3. 外语条件准备、获得外方邀请函等事项应于2014年9月前完成,候选人申请时必须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年度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外语条件(http://www.csc.edu.cn/Chuguo/73b6680b1d2449a29912988d0d49f716.shtml)。

    4.鉴于往年录取结果通常在11月中旬公布,录取材料通常在12月中旬发放给申报人,因此建议邀请函中注明的访问开始时间不早于2015年1月。

    三、申报程序

    1. 申请人自行联系准备外方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

    2. 申请人于2014年9月1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核本院申请人选后填写附件一的报名统计表,于9月18日前将纸质版(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chenlin@nankai.edu.cn。学院组织填写附件二的专家评审意见表(注:需要三位专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人事处。

    3. 经学院审核批准的申请人于9月20日-30日通过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须上传邀请信和外语水平证明等申请材料。

    四、其他事宜
    1.申请人未获批准者,不作遗留问题处理,但不影响今后重新申报。派出计划批准后除遇不可抗力外,不改变派出国别及单位。

    2、各学院在选拔中应保证派出质量,提前安排好候选人的教学科研工作。候选人被录取后应于资格有效期内派出,逾期将取消资格。

    3.被录取人员均作为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及南开大学签订出国留学协议书等手续,派出后应自觉接受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
    联系人:陈  琳   联系电话:23500163

 

 

人事处

2014年7月17日

 

    附件一: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报名统计表.xlsx

    附件二: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专家评审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