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校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4-29浏览次数:2865

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委《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育系统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津教委办【201429号)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教育系统春季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我校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春季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校各学院、各部门对本单位进行安全大检查,尤其要对学生宿舍(包括留学生宿舍)、单身教职工宿舍、招待所(宾馆)、食堂、餐厅、实验室、图书馆、会议室、体育场(馆)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供电、供热等重点部位进行重点检查。

    二、工作时间安排:

    1. 各单位自查阶段:即日起至520日(此阶段由各部门、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对管辖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五一”假期前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

    2. 集中排查整改阶段:520日至525日(此阶段由检查组带队对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并督促整改)

    3. 落实督促整改阶段:525日至5月底(此阶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各自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三、检查内容:

    1. 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认真对照天津市地方标准《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内容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以宿舍、食堂、教室、体育馆、礼堂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部位。

    2. 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对实验室及放射物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质保管、存放及使用等环节进行检查。

    3. 开展建设施工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的基建项目和房屋改造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4. 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对学校学生宿舍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进行全面检查。

    5. 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检查。对电缆、电线等设施进行检查,对锅炉房、燃气、水电气等重点要害部位的检查。

    6. 对饮用水源和厨房设备、食品是否符合卫生标准进行全面检查。

    四、工作要求:

    1. 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挂帅推进工作开展及落实。

    2. 在自查阶段要进行全方位的排查,不留死角,并建立排查台账,对检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详细登记,能现场排除的应即刻整改,对于难点问题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3. 截至520日前,各单位务必要将排查工作形成详细的文字材料总结交保卫处进行汇总并上报教委。

    保卫处邮箱:baoweichu@nankai.edu.cn

    电话:23508337

    联系人: 吕军  吕雪晶

 

 

南开大学保卫处

○一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