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学校单元式周转房入住申请工作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4-23浏览次数:5502

 

    根据学校有关工作部署,按照周转房工作小组审议通过的工作方案,现启动单元式周转房入住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请条件

    根据《南开大学青年教职工周转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南发字[2013]67号)的规定,租住单元式周转房的申请人应为南开大学事业编制、本人和配偶均未享受过任何形式的福利住房(包括住房货币化补贴),并未在天津市自购房(公产房、企业产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商品房等)的无房在岗教职工,同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2013年7月以后入职且已婚的引进人才;

    2.未承租过单元式周转房的已婚教职工,且本人及配偶在21斋的最长租住期未满四年。

    二、周转期与租金

    1.周转期计算

    (1)本人及配偶未承租过学校周转房(包括21斋及单元式周转房)或在21斋的最长租住期不满两年的教职工,周转期为三年。

    (2)本人及配偶在21斋的最长租住期为2-4年的教职工,周转期按五年扣除21斋的最长租住期计算。

    2.租金标准

    (1)八里台校区校内及周边地区:周转期内,租金每月30元/建筑平米。周转期结束,租金为每月40元/建筑平米,且以后每增一年按照前一年租金的120%收取。

    (2)迎水道校区周边及其他地区:周转期内,租金每月26元/建筑平米。周转期结束,租金为每月34元/建筑平米,且以后每增一年按照前一年租金的120%收取。

    三、 工作安排

    1.入住申请

    申请人从即日起,可填写《南开大学单元式周转房入住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核、领导签字盖章后,携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套,于5月16日18:00前到房产管理处综合管理科(202室)进行入住申请初审。联系电话:23503607。

    2.资格审批与分配方案确定

    周转住房工作小组负责单元式周转房入住资格审批工作,并分别按照“先进校者优先;同年同月进校工作,职称职务高者优先,职称职务相同,年龄大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引进人才和青年教职工的分配方案。

    3. 名单公示

经周转房工作小组审批通过的入住名单和分配方案,将于6月初在学校有关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可参加选房。

    4. 选房入住

    为向教职工提供更好的居住条件,学校将空房进行统一装修和家具电器配备。学校将根据周转住房工作小组确定的分配方案,结合房源的数量和装修进度,分批组织选房。选房工作预计于6月底进行,并在6月底或9月初办理入住手续。

    特此通知。

 

 

   

    附件:南开大学单元式周转房入住申请表.doc

房产管理处

一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