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签订《南开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4-03-18浏览次数:2842

各分党委、党总支;

各学院、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了为进一步深化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促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根据上级要求和党委部署,校纪委组织在全校范围内签订2014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签订范围

    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非党员领导干部)。

    二、有关要求

    1.签订《南开大学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责任书一式两份,请责任人分别签字。各专业学院分党委汇总本学院(含处级研究机构、研究基地)责任书并加盖公章后,将其中一份上报学校纪委,另一份由分党委集中保存,于今年年底由责任人填写落实情况后,分党委填写考核意见并统一上报学校纪委;机关、后勤、直属各单位将两份责任书加盖本单位公章后,将其中一份上交分党委(党总支),分党委(党总支)汇总上报学校纪委,另一份各单位自行保存,年底责任人填写落实情况后,上交分党委(党总支)填写考核意见并报学校纪委。

    2.认真总结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请责任人根据《南开大学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内容,紧密结合自己工作职责分工,认真总结在具体的业务工作、管理工作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际情况,填写在《南开大学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一栏中,可以手写或者打印粘贴。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公章。凡2013年新提任领导干部可到纪委监察室补领责任书。

    3.请各分党委(党总支)于2014年4月18日前将2013年、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上报学校纪委监察室。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签订责任书与深入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切实抓好责任制的贯彻落实,真正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学校纪委将于近期对部分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督察,并于年底对全校处级党政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贯彻落实责任制的情况开展量化考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福鑫、刘音

    办公地址:行政楼501#

    联系电话:23500217

 

纪委监察室

2014年3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