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院科研间接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备案的通知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3-12-27浏览次数:3700

  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南开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自然科学类)》(南发字[2013]77号)等文件精神,为适应科研活动客观规律的需要,更好地推动学院和课题组高效合理使用学校拨付的间接费用,各相关学院应尽快制定出台本学院内部科研间接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并到财务处备案。
  科研间接费用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应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同时兼顾学院科研实际需求,发挥经费的使用效益。分配给课题组部分主要用于支付在组织实施课题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相关费用,学院留存部分主要用于支付课题研究过程中科研用房及日常办公用水、电、气、暖等的消耗以及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可在直接费用或绩效支出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不得在此项经费中列支。学院制定的办法应明确学院(系、所)与课题组间接费用的分配比例。
  请相关学院于2014年1月13日前将制定出台的办法由院长签字、加盖公章后交财务处科研经费管理科(办公楼118室)备案,电子版请发送至phoenixsun@nankai.edu.cn,联系人:孙彬,联系电话:23503945。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财务处
201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