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开大学2015年招收保送生办法

来源:王淼发稿时间:2015-01-05浏览次数:675

一、本办法适用于南开大学2015年招收英语、翻译专业保送生。

二、招收对象

符合国家保送生政策规定,综合成绩优异,身体健康,综合素质较高,全面发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三、招录程序

1.申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必须根据我校要求填写《南开大学 2015年英语专业保送生申请表》,随其他申请材料统一交送高中教务处一并于2015年1月9日前寄回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以收件日为准),逾期不再受理,信封上务必注明“英语专业保送生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请考生做好备份。

2.测试

考试科目:数学、语文、英语(包括听力、笔试、口试)

考试地点:南开大学外国语学院(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

考试时间:2015年1月24、25日

备注:具体考试事宜将于2015年1月12日左右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b.nankai.edu.cn) “招生动态”栏目中公布,请考生届时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认定

南开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选拔测试成绩综合确定入选名单,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须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我校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发放录取通知书。

4.公示

经我校考核通过的英语、翻译专业保送生须在南开大学本科生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由学生所在中学张榜公布,省级招生办公室在本省相关媒体公示,并报教育部相关网站公示。

四、提前录取的英语、翻译专业学生入校后,原则上不允许调整专业。

五、监督机制

1、招收保送生是深化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所有招录工作均在南开大学本科招生委员会的监督下开展,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22-23501551 邮箱:jjjc@nankai.edu.cn)。

2、有关中学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开组织推荐工作,学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行为者,我校将取消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及学生的录取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六、本办法由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2-23504845

传真:022-23508545

通信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4号南开大学招生办公室<收>(邮编300071)

网址:http://zsb.nankai.edu.cn